公示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公示公告 >
关于做好二〇一三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8-26 09:5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基层团组织:
  向团组织缴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是团员支持团的工作的一种表现,也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团费收缴工作作为各基层团组织综合工作水平和工作状况的总体体现,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2013年度团费收缴工作:
  一、2013年度各基层团委上缴团费的任务基本不变,个别单位因机构变动,任务基数略有调整(具体数额见附件)。
  二、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团章》和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即: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无工资收入团员,每月应缴团费0.2元),本着对团的自身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三、团费收缴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规范管理各级团组织留用的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教育培训和奖励,订阅团报团刊等必要开支,不能挪作他用。
  四、各基层团组织接此通知后,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团费收缴计划,抓紧将2013年度团费收齐,并按照此次下达的上缴基数,于2014年10月1日前将团费缴到团县委。
        五、对于年度不能按任务基数上缴团费的单位,不参与省市团委及团县委开展的评先评优活动,对于长期拖欠团费的单位予以通报。
  附件:2013年度各基层团委应上缴团费数
         

      
                                                              

 

共青团潜山县委员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日






 

  附件:
                    2013年度各基层团委应上缴团费数



单位 应上缴数(元) 单位 应上缴数(元)
梅城镇团委 200 天柱山学校团委 600
天柱山镇团委 300 三环高中团委 500
水吼镇团委 400 永兴高中团委 200
五庙乡团委 150 潜山三中团委 600
油坝乡团委 200 潜山四中团委 500
王河镇团委 500 卫生局团委 200
黄泥镇团委 200 中医院团委 700
黄铺镇团委 500 供电公司团委 700
痘姆乡团委 180 农商行团委 1000
余井镇团委 500 移动公司团委 700
龙潭乡团委 200 卫康团委 1500
源潭镇团委 720 华业团委 1400
槎水镇团委 400 天柱山科技园团委 500
黄柏镇团委 200 钟南电器团委 700
官庄镇团委 300 华茂(潜山)公司团委 600
塔畈乡团委 180 精科公司团委 900
野寨中学团委 1400 全力集团团委 1200
潜山中学团委 1200 执法局团总支 500
潜山二中团委 900 烟草专卖局团总支 500
黄铺中学团委 900 县医院团总支 700
源潭中学团委 900 公安局团总支 500
槎水中学团委 500 村镇银行团总支 500
职教中心团委 700 恒利机电团总支 500
官庄职中团委 200 雄峰实业团总支 500
水吼职中团委 200 合计 28230